他记忆恢复了,现在已经不是酒吞童子自卑的时代了——甚至庭深现在回想起来会觉得酒吞童子那张丑陋恶鬼的面孔,其实别有一番风情。
所以不要用季阅的脸!晦气!
拥有触手,已经不需要脸了!
男人:“……”
男人属实没有想到,会听到这样的评价。
这完全超出了他对莎布的固有认识。
他开始反思,是不是他并不那么了解莎布。
“你是认真的吗?”他问,“你觉得我的触手很性感,哪怕我没有好看的脸?”
庭深认真点头。
他说:“我认真的。我真的失忆了,如果我是骗你的,那么为什么失忆的情况下,我会任由你对我做那些事?你知道的吧?我不是没有一点反抗能力,哪怕第一次没有,后面我总会有办法躲开你的骚扰。”
男人沉默了。
他知道,他说的是真的。
眼前的漂亮人鱼没有以前的记忆,这点,他其实一直都知道。
他比谁都清楚。
他甚至知道,莎布不是失忆,而是压根没有那些记忆。
所以搞不好莎布是真的喜欢触手。
喜欢触手吗?
男人终于将视线从人鱼的身上移开,他稍微转了个方向,面对着镜子凝视自己的身体。
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,他可以看得很清楚。
阴影分界线将他分成了两半。
人类的身躯站在阳光下,忽略掉脸,身高腿长,身材精壮。
阴影中,数不清的触手正在愉快地扭动着,似乎是因为人鱼的赞美感到喜悦。
它们快活地拧成了麻花,像极了养殖场坑洞里的蛇团,数量多到很多时候,男人自己也不完全清楚每根触手都在干嘛。
男人自己的审美是正常的。
他当然知道在正常人眼里,这些强大的触手有多么恐怖。
哪怕再直白一点,它们应该是恶心的。
所以每一次见面他都蒙住人鱼的眼睛。
生怕他害怕,生怕他厌恶。
今天,他下了很大决心,打算给一直好奇的莎布看看他用季阅的脸的样子,顺便让他熟悉一下那些触手。
要是莎布被吓哭,怎么哄他都想好了。
却没想到,莎布竟然说它们性感,模样还很认真。
男人彻底沉默了。
他回忆刚刚,从背后抱住莎布的时候,怀里的身体体温一切正常,没有发热的情况。
莎布没烧糊涂。
他审美……有点特别。
谨慎起见,男人挑选了一根比较听话的触手,小心翼翼地伸出去伸到莎布面前,想试探一下。
莎布没有尖叫,更没有躲。
他眼睛里面全是笑意,和浓浓的欣赏。
他伸出手来,点了点触手的尖端,夸它很可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