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人从昨天晚上吃完饭之后,赶了一早上路,肚子早就饿扁了。此时一闻到这么香的肉香味,都忍不住咽起了口水。
“好香啊!林苗,你是怎么抓到这条野兔的啊?”揽月娇好奇地问道。
“我挖了一个小陷阱,用树叶盖在陷阱上面,然后就将附近的小动物往陷阱里赶。本来想抓一个大点的动物,没想到只抓到了这么一只小兔子。”林苗嘻嘻笑,也不由得咽了咽口水。
“好厉害啊!居然会用这么巧妙的办法。”说起这个,凌瑞有点惭愧,昨天自己去找东西吃的时候,就没有想到这么好的办法。结果,转悠了半天,什么东西都没有抓到,自己还被孟怀秋给抓住了。
不一会儿,野兔就烤好了,林苗将它分给凌瑞和揽月娇,自己只留了一小块儿。
凌瑞见她留那么少,忙将那自己那份和她换“林苗,你吃那么点儿,肯定不够,来,我的给你。”
“哎呀,你是病人,要多吃点,才够体力愈合伤口。我个子小,这么多完全够吃了。”
揽月娇见他们一副你推我让的恩爱样儿,不觉扑哧一笑“你们就别推让了,再推来推去,弄得我都不好意思吃了。”
两人闻言,脸皆是一红,再不推让了。
“揽月娇姐姐,再翻过这座山,就到闹市了吧?我们要去什么地方落脚啊?”林苗边吃边问。
揽月娇一愣,随即低声说道“就去京城吧,你原来就在那里生活,会更熟悉一些。”
林苗抿嘴一笑,什么叫我更熟悉一些啊,明明是她想离陈佑泽更近一些吧。
不过,林苗也不点破,只开心地同意道“好啊!我们就去京城开一家饭店。你说好不好?凌瑞。”
“当然好啦,只要能和你在一起,去哪里都没关系。”凌瑞这么直白的话,让林苗忍不住脸上又是一红。
她忙岔开话题“那我们的饭店,叫什么名字呢?之前我参加美食争霸赛的酒楼,叫汇仙楼。我觉得这个名字就很好。”
“很好我们也不能用啊,人家已经取了这个名字,我们只有另外想一个别的了。”揽月娇也兴趣盎然地说。
“那叫什么名字呢?”林苗开始苦恼了,她是取名无能啊,要让她想名字的话,她抠破脑袋,三天三夜也想不出来啊。
“要不,叫悦来饭店?”凌瑞说道。
“不行不行,太普通了。”
“留芳楼?”
“哎呀,听起来像是烟花之地一样。”林苗又给否决了,她是取名无能,但是否定别人的创意,倒是很有一套嘛。
“怎么会?是唇齿留芳的留芳啊。”凌瑞分辩道。
“反正听起来就是那个味道,不行不行。”
两人正讨论得热闹,揽月娇忽然低低地说道“要不,就叫万一饭店吧?”
“万一?”
“万一?”
凌瑞和林苗,吃惊地重复了一遍。
“呃呃。。。。。。我就是随便说说,我们再想想好了。”揽月娇脸一红,忙摆摆手说道。
“万里挑一?”
“万中无一?”
“我觉得很好!”
“我觉得也非常不错!”
凌瑞和林苗两个人,难得地达成了一致意见“好,就叫万一饭店。”
揽月娇轻轻一笑,不再多说什么。
三人吃完兔肉,灭了刚刚烤肉用的明火,便继续赶路。
揽月娇的脚上没有鞋子,林苗便从树林里找了些软和的树皮,给她包在脚底和脚掌上,然后将枝桠上的树皮剥下来,搓成麻绳,绑在脚踝上。
这样,一个天然的树皮鞋子就做好了。
揽月娇试试这只奇特的鞋子,然后伸出大拇指称赞道“林苗,你这野外生存能力,还真不是盖的。”R11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