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闻不如一见。
林毅给他们的冲击力太大了,简直要亮瞎他们的眼睛。
他身穿一身地摊货,却开着路虎车。
这还不算,他赤着脚,将脚放在方向盘上。
与此同时,他嘴里还叼着烟。
此情此景,沈军涛夫妇面面相觑,并都哭笑不得。
除此以外,发现林毅的长相猛一看很普通,但仔细一看,却很耐看。
下意识的,夫妇二人对了对眼神,并都点点头。
顺其自然吧!
若是在接下类的一个月内,两个年轻人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,并都能考上帝都大学,那就再好不过。
真要是这样的话,实在不行,在他们上大学期间,把他们的婚事给办了!
若是他们之间都没有感觉,但二女儿能考上帝都大学,也是一件大好事。
事实上,对林毅的态度,夫妇二人都一模一样。
对林毅了解的越多,他们就赫然发现,其实了解的很少,只能了解到冰山一角。
“老公,走吧,咱们去租房那里,给两个孩子准备晚饭,你再和他聊聊?”
唯恐被林毅发现,段紫韵就开始催促沈军涛。
闻言,沈军涛沉吟道:“这样,你先过去,我过几天再过去看看……”
“嗤,你就死要面子吧!要是人家小毅被别的不要脸的女孩子抢走了,看你怎么哭死!”
“呃,咱珺珺这么漂亮,还是个校花,难道还不能吸引小毅?”
对于妻子的话,沈军涛不是很赞同。
不过,他的底气不是很足。
又商量了一会,他们还是悄然离开了。
他们兵分两路,沈军涛回家,而段紫韵则去出租屋。
另一边,林毅给沈芷珺打了个电话,并告诉了她自己的位置。
很快,林毅就赫然发现,在一大堆女生的簇拥下,一个极其漂亮的女孩子出现了。
白色短袖上衣,花色格子短裙、及膝黑色丝袜、白色运动鞋。
虽然她们穿衣打扮一模一样,但这个女孩却鹤立鸡群。
结合沈佳宜给自己看过的照片,加上这个女生正在接听电话,林毅当场断定,这就是校花沈芷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