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勾一股一不成,那便勾一股二,勾一股三,乃至其他。
终于,在一个不经意间,曹操随便凑了几个数,用勾五,股十二,弦十三这么一算,一加,刚好对上了,曹操眼睛就是一亮。
眼睛一亮的曹操急求证明,他拿眼四处乱看,眼睛瞄到袁绍的袖子,曹操手拽袁绍衣袖,拿刀呲拉一声把袁绍袖子割了。
袁绍胳膊一亮,他低头看了一眼被割开的袖子,瞪眼看向曹操,“你做甚?”
曹操嘿嘿笑道,“某摆个勾股……”
袁绍怒骂道,“那撕你自个儿衣服!撕老子的做甚!”
袁绍气的牙痒痒。
之后,曹操以木棍为尺,裁了五,十二,十三,三种长度的布条,把布条往一起一凑,当布条对齐之时,成角如同高墙立地,直不熘熘,勾股明显成了。
曹操快慰的笑了。
果然,成勾股之法,岂止勾三股四弦五,另有其他也,古来工术,皆谬!
当曹操得见勾股根本精义之时,他脑海中浮现了刘备的身影,他对刘备学问之精深分外感慨。
——
数算一卷的答桉曹操耗时良久终于把之看完了,特别是数算一卷最后的一部分题,方块套球,球套方块,简直是乱七八糟,对着答桉,曹操看也看不懂。
曹操已见到学问的高山,一次考试,就颠覆了曹操的认知,重塑了曹操的想法。
未考科举之前,曹操一直认为最难的是微言大义的圣人之言,现在才知道,数算一科才是最为艰难深巨,简直日了狗的一样难。
曹操与袁绍再至【律法】一科,二人试卷张贴在墙,因前边围的人多,两人便在后面昂着头先看标准答桉。
律法一科,乃太学院名儒们根据汉律所出的题目,题目五成内容,考法律条文,余下四成内容,考实际判例,判例设刑杀囚罚种种,所涉十分详细。
在此详细全面的考察之下,曹操和袁绍二人所答的称不上优异,只能说一般。
于律法最后一题,那道看似平平无奇很简单的分粥问题,曹操和袁绍都认为自己答的没什问题,没太在意。
但之后,当详看答桉时,两人惊讶了。
【若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,然岂不闻,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纵是高尚之士,亦有远近偏私,分粥于是不能尽公允。
且,人心难测,利惑人心,高尚之士,怎言不会因利堕陷?
故,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,非是万全之法。】
【若,定立分粥法度,以护公均。可分粥之人若是有心倾吞谋私,其执掌分粥权柄,便可以粥笼络经营,与其伍者,多以分粥,不与其伍者,少与分粥,如此,众人为多分粥,无不谄媚勾结分粥之人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至此时,虽有法度,勾连为伍者已成一体,虽有法,法度动摇其不能,等若无法。】
【若,使匠人制一勺,以使每盛粥,薄厚如一。此只着力于器,了无一用。
分粥者以分粥权柄,笼络经营人心,其党伍成时,纵广众之下,与同伍者分粥两勺而只言只分其一勺,旁人其敢言语,不见秦赵高之指鹿为马否?】
曹操于试中所答,乃答,定立法度,以法度确保公均。
袁绍于试中所答,乃答,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,以为公平。
然,法度终有溃毁之时,溃毁之法度,与无法无异;高尚之士,又怎言无一私心,又怎言人心自始不变?
看完了答桉前半部分之时,曹操跟袁绍二人意识到,这最后一题很不简单。
曹操自思,若法度非是万全,那万全之法,又是如何,袁绍自思,若人心易变,不用高尚之士,又用何人。
他二人带着心中所想,向答桉的最后部分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