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歌功颂德的新闻,以前开来并没有那么讨厌。
此时此刻,站在大屏之下的我,眉头紧蹙,“凌翊,我们在那个小屋耽搁的那段时间,外面起码……过了有三两天了吧?”
阳间和幽都的时间换算,有些复杂。
却能够大概估计一番,在紫幽离开之后,地狱蝶就开始往阳间走。然后,我和凌翊就去了鸷月那里。
那一段时间,其实也就几个小时吧。
可是阳间起码过了得有两三天了,想必那些蝴蝶都快适应过来了。
“雨已经下过了,因为见不到太阳,缺少阳气。所以,在江城的地狱蝶应该活下来不少……”凌翊观察着飞舞在人群中,刚才三只之中,最终活下来的那只蝴蝶。
这蝴蝶是灵体,几乎没人看的见。
它似乎翅膀受了点伤,跌跌撞撞的就在一个下班的白领的脖子上停住了,长长的口器刺入了细腻的肌肤。
肌肤被刺破之后,这人明显感觉到疼。
手中的黑色公文包都被他失手丢在了地上,双手同时捂住了脖子,那蝴蝶来不及跑。生生的被活人手中的阳气,给捂死了。
从那人的手指间滚落下来,掉落到了地上。
翅膀断裂,灰飞烟灭。
那人似乎感觉到疼痛减轻,才纳闷的松开了后脖颈,捡起了公文包嘴里喃喃道:“难道是因为最近太累了,才会莫名其妙的神经痛?”
我看到在这人的脖子上,被口气咬的那个地方。
皮肤下面好像被墨水染布一般的晕染了一块黑色的乌青,而且随着他不断地往前走去,走上过街的天桥的时候,那个被口器要过的伤口,已经扩大到了巴掌大小。
凌翊看着那人脖子上扩大的东西,双眼一眯,“不妙啊。”
“他……他脖子上的是……是什么东西?”我看紧张的看了一眼凌翊,凌翊拉住我的手淡声道,“追上去不就知道了……”
“好。”我应了一声。
心情却变得无比沉重,难怪凌翊要带我先来江城的街上了解情况,我们必须尽快知道那些蝴蝶造成的危害。
一旦这些蝴蝶搞起破坏来,也不至于毫无准备。
我跟着凌翊快步的走到了天桥边,这里人流比较拥堵,还有很多露宿在桥下的乞丐。他们都是破衣烂衫的,脸上也蓬头垢面的。
对着路边的行人,一个劲儿的磕头,放下全部的自尊就为了求那一块两块的零钱。
江城是大城市在这里乞讨,以前似乎能挣很多钱。不过现在因为乞丐实在太多了,职业乞丐也不少,大家都学聪明了。
这里乞讨的人,恐怕赚的还没有南城普通的真的物价可归的乞丐赚的多。
这样冷的深秋时节,他们衣不蔽体,浑身颤抖的就在天桥下面不断的颤抖。甚至还有一个还穿着夏天的T恤,看着就让人觉得于心不忍。
那T恤还有点像是我初中学校的校服,没想到在江城也有人穿南城初中生的校服,总归给人几分亲切感。
我身上刚好带了钱,猫着腰在碗里放了十块钱,却恰好看到了桥洞深处躺着的那个穿T恤的男子。
他混身上下,似乎都染了黑色的东西。
我对阴气比较敏感,他身上的那黑色的东西绝非是什么不干净的污垢,绝对和刚才被蝴蝶咬过的白领一样。
“凌翊,你看,他好像也被地狱蝴蝶咬了。”我指着那个身上被黑色,染的只剩下了几寸好皮的,如同花猫皮毛一样的皮肤。
我的声音刚落下,跪在我面前的乞丐便抬起了头。
那张脸早就面目全非,被太阳晒得又干又皱,而且也染上了一些黑色的不知名的东西在脸上的皮肤下面。
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,是简烨!
他一脸错愕的看着我,然后又立刻低下了头,似乎想假装不认识我。
但是他身后,那个女人认出我来了,“芒芒吗?你是芒芒……吗?你可不可以多给我们一些钱,孩子的爸爸病了。虽然很多事都是我们做的不对,可是我们也做了那么多年的世交不是吗?”
“伯父病了吗?”我看清楚了天桥底下那个浑身都染了黑色的,还穿着我们初中校服的男人,竟然是简烨的父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