汹涌的气浪伴随着爆炸,在轰响中,血肉飞溅。那只动不动就‘呜呜’,跟在她身边‘老大’来‘老大’去的小狗,他的骨头顷刻间就化作了齑粉。于这世间,亮起最后的火光。以他的躯体,作为燃料。“方世杰!!!”陈姝冲着爆炸点奋力奔跑,用尽了她此生最快的速度。——“输也没关系,我还是有点家底能败的嘛,老大的事,必须支持,嘿嘿。”——“老大,我听。”——“可是老大,活着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,但是总有比仅仅活着更加重要的东西。”“战争爆发的时候,有无数士兵,他们不是什么将领,能做的,就是往前冲,然后像肉盾一样死去。老大,你有没有看到古书上写的,在几千年前,人们教育孩子,问‘你知道桥的那边小狗很好骗,只要给它一根肉骨头,它就会冲人摇尾巴,认人做主人,跟人回家。而买方世杰的命,只需要一瓶脚气膏。他就会用三年,出生入死。陈姝跪在那一滩残肢里,血肉成泥,分不清哪块是虫,哪块是方世杰。那些血,就顺着她的手指淌下去,和她的血一起,混在这片土地上。她在贫民区见多了,卑劣的偷袭,下三滥的手段,出卖,反水,背叛,没有永久的朋友,只有眼下的利益。她以为自己惯了生死。死,有什么的?陈姝连对自己死都没什么感想。她觉得人终有这么一遭,人从出生,不就是为了活到死吗。或许死在这个垃圾场,或许死在那个废墟堆。可是方世杰不该。他不该死在这儿,这片被污染,充满了危险,不安的孤岛。这里抬起头连星星都看不见。没有温暖的围炉,没有火锅啤酒,没有心心念念的朋友,没有…未来。“不是说要一辈子跟着我吗?”陈姝分拣不出他,怎么都分拣不出,迷茫又无助,胡乱地将那些腥气扑鼻的东西全部抱进怀里。她弓下身子,头就要压在地上。温热的。这瘫肉泥的温度还没有散,还是温热的。就好像方世杰还活着,只是他受伤了,他需要包扎。陈姝眼前被泪水模糊,她用自己的外套把那些肉泥兜住,手指不停地穿梭,从白天,到黑夜。偶尔路过的动物会驻足,不明白她在做什么。蝙蝠也会停落,好像想要分一杯羹。陈姝就呲着牙徒手去抓它们,将它们撕扯碎,然后再将手擦干净,继续穿梭。“我这样会弄疼你吗?”她问。但没有人回答。她在拼方世杰的尸骨。她想把他拼起来。最终得到的却还是一滩滩的肉泥。“方世杰,方世杰,方世杰…”她一声声唤他,总觉得眼前是场噩梦,醒了,她就还躺在他腿上睡觉。是啊,昨天晚上她还躺在他腿上睡觉呢。他们流浪了五个月,坠机,整个人泡在大海里漂泊,迷失,荒岛求生,生疮,高烧,易感期,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。不是都过来了吗?不是都过来了吗?方向,没有错,他们离信号越来越近了,就像他说的,或许再过一个岛,就能找到信号了。他们就能等到军部的救援,就能回到帝国军校,躺回1202的床板。差一点,就差那么一点。陈姝兜着那摊肉泥骨屑,踉踉跄跄地往沙滩走。再有蝙蝠攻击时,她也只护着怀里,自己被袭击了,咬了,她都不在意。好像只要别伤到那兜子东西,它们就算把她分吃了也没关系。再次坐上那艘木筏,陈姝开始没日没夜的航行。“我带你回1202。”“阿杰,坐好了,我们回家。”大海广阔而无望,看不见边际,只有一波又一波的巨浪。风雨来的时候,她用后背,将自己弓做一个伞,遮挡着‘他’。可是水还是将‘他’浸湿。日子太长了,‘他’开始臭了。越来越少的化作血水,流在木筏上,包袱扁了下去。她那么尽力的想留住他,却还是注定留不住。什么都留不住。方世杰在做决定的时候,因为见过乔程死后陈姝的状态,怕她睹物思人,干脆就什么都没留。他想着,也许什么都不留,遗忘的速度就能快点,再快点。老大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,还会遇到很多人,很多事,时间会掩埋住一切的,伤会愈合,血会止住,就都好了。人不能释怀的,时间会帮着释怀。所以他不要陈姝久久记着他,他要陈姝忘了他。于是,就连一颗纽扣,他也没有留下。陈姝眼睁睁看着‘他’越来越少,就像看着他越来越瘦。从一个幼稚的小破孩,到意气风发的少年,到为义舍生的英雄。代价是,幸福的囤积在身上的肉肉变成了强壮的肌肉,又从肌肉变得干瘪,皮包着骨头,然后,血,肉,骨头,一点点化作虚无。像放烟花一样,绽放后,余温尽消,天空又恢复宁静,仿佛从未发生。陈姝想把自己带出来的每一个人都完完整整的带回去,可她只能将他们零零碎碎的带回去。甚至可能零零碎碎也没有。海鸟常常俯冲下来,海鱼也嗅闻到血与肉的味道不断尾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