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,审判长宣
布被告人江青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,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。
江青在辩护发言中,对特别检察厅起诉书指控她的罪行,没有做什么辩
护,而是利用进行辩护的机会,继续攻击国家领导人。
审判长按铃警告江青,并对她提出的审判范围以外的要求予以驳回。
江青要求站起来念她写的《我的一点看法》,得到审判长的许可。
江青念完了以后,把原文交给了值庭法警。
12月29日,继续进行法庭辩论。
检察员江文发言,他就江青12月24日上午的法庭辩护给予驳斥。江文
反驳江青的辩解是完全避开了特别检察厅指控她组织、领导反革命集团,推
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犯罪事实,使用混淆黑白、颠倒是非的反革命惯用
伎俩,企图转移目标,达到掩盖罪行、逃避罪责的目的。江文说:江青的全
部辩护言论,集中起来,就是攻击法庭对她的审判是什么&ldo;项庄舞剑,意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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沛公&rdo;,江青竟然颠倒黑白,鱼目混珠,说她的反革命罪行是代表毛泽东主
席的,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的,妄图把反革命罪责,推到毛主席身上,借
以掩盖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反革命罪行,逃避依法应负的刑事责任。
江文列举事实,说明江青的辩解是谎言和诡辩。他说:江青说什么&ldo;逮
捕审判我,这是丑化毛泽东主席&rdo;。这是对毛泽东主席的恶毒诬蔑和诽谤。
江青妄图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来掩盖她的反革命罪行是徒劳的。江文指
出,1974年7月14日,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&ldo;她(指
江青)并不代表我,她代表她自己&rdo;,&ldo;总而言之,她代表她自己&rdo;。1974
年12月23日毛泽东主席严肃指出:&ldo;江青,一不要出风头;二不要乱批东
西;三不要参(加)组织政府。你们看她有没有野心?我看有。&rdo;1974年底,
毛主席说:&ldo;江青有野心,她是想叫王洪文作委员长,她自己作党的主席。&rdo;
1975年初,毛泽东主席说:&ldo;我死了以后她(指江青)会闹事。&rdo;江文说:
毛主席的这些话,已经说得很清楚了。现在,江青还要继续把她的反革命罪
行说成是代表毛主席的,是按毛主席的指示办的。这种谎言是骗不了人的。
江文还批驳江青说的&ldo;你们审判我就会使&lso;文化大革命&rso;中的&lso;红卫兵&rso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