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到这里来,如果可能的话,想在政府和种植园主的帮助下来研究这个问题。
我没有其他动机,也不相信我到这里来会扰乱公众治安和造成生命的损失。
我自觉在这类事情上是有一些经验的。然而地方政府却有不同的想法。我完
全谅解他们的苦衷,也很了解他们只能根据他们所得到的情报来办事。我是
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,我的第一本能应是服从政府对我发出的命令。但是,
我如若这样做,就不能不违反我对那些请我到这里来的人的责任感。我觉得
我现在只有留在他们当中才能帮助他们。因此我不能自动地引退。在这两种
责任的冲突之中,我只好把要我离开他们的责任归于政府。我充分意识到这
件事实,就是在印度的公众生活中,具有像我这样地位的人,应该小心翼翼
地以身作则。我深信在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样复杂的体系中,犹如我现在所面
临的环境一样,一个有自尊心的人的唯一安全而荣誉的做法就是,做我所决
定做的事情,那就是,接受不服从的处分,而不提出抗议。
我冒昧做这个声明,并不是希望我应得的处分有所减轻,我只是说明我
所以违背命令并非不服从合法的当局,而是要服从我们生活中更高的法则,
那就是良心的呼唤。
【评析】
这个声明可以说是甘地&ldo;非暴力不合作&rdo;的一个具体体现。与法庭上的
针锋相对、唇枪舌箭的法庭辩论相比,这个声明用语委婉、态度谦逊,甘地
这是采取以退为进的办法。先承认违背离开三巴朗的命令是一个&ldo;极为严重&rdo;
的问题,又说这仅是他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一种意见分歧,这种分歧可通过相
互谅解和协调取得一致。他进而希望&ldo;在政府和种值园主的帮助下&rdo;完成自
己受委托的使命:为人道和国家服务,说明他正处在&ldo;服从政府命令&rdo;和&ldo;留
在农民中间帮助他们&rdo;的两种责任冲突之中的处境,以博取当局对他的谅解。
这个以退为进的说明过程是相当巧妙的,由此可看出甘地高超的辩论艺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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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尼西亚的控诉
案情梗概
苏加诺(1901‐1970),印度尼西亚第一任总统,毕业于万隆工学院。
早年从事爱国活动,反对荷兰的殖民统治。1927年组织印尼民族联盟,任主
席。1928年,参与创建印尼政党联盟,被选为主席。1945年,提出建国五项
原则,发表《独立宣言》,当选为印尼共和国总统,执行反对帝国主义、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