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个就是狂龙佣兵团团长叶寒风,其他九个是他的团员。”
尼古丁点了点头,丢出一枚银币,头也不回:“滚。”
看着叶寒风的队伍,尼古丁大为失望,对着做在对面的人说:“肥猪头洛克亲自找老子,还以为是什么棘手的货色,靠,简直是侮辱老子。连铠甲护具都配不起,这是哪门子佣兵团?老二,你走一趟,把他们的脑袋给我送回来。”
饿狼佣兵团一把手是尼古丁,二把手就是对面之人,名叫佛朗,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,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砍人脑袋,佣兵界给他取了一个屠头外号,是一个谁都不想惹的人。
“大哥,”佛朗越看叶寒风的队伍,越不看好:“随便派几个人都可以弄死他们。”
“老二,你还是走一趟,洛克虽然不怎么样,毕竟是给我们卖情报的主,就当给他一个面子,走个过场。”
佛朗觉得很有道理,当即起身:“大哥,稍息片刻,我去去就回。”
尼古丁也不在意,挥了挥手,仿佛已经看到任务完成,心情大好,开始大吃大喝起来。
佛朗走下酒馆,伸手一朝,酒馆中立刻站起来二三十人,一个个不是披甲就是铁甲护身,装备堪称豪华。
“都起来干什么?”佛朗不乐意了:“去那么多人,岂不是让人笑话?你们五个,跟我走。”
佛朗带着五个手下,出门骑上高头大马,追杀叶寒风等人。
老马识途,关键时刻能救人。但,老马终归是老马,体力不行,脚力不行。
狂奔三里,胯下老马已经喘息不止。叶寒风不得不放缓马速,心里连连摇头,本打算日落之前感到格兰之森营地,眼下只能走夜路。抵达格兰之森营地休息一夜,明日一早进入格兰之森。
肯塞尔城离格兰之森很近,对于繁荣的商贸造成极大的威胁,所以,才有了格兰之森营地,其作用是挡住格兰之森,以免魔兽流窜,袭击商旅。很自然的,佣兵们就把格兰之森营地当作进入格兰之森的桥头堡和庇护所。
队员们显得十分激动,德科诺兰学院校规是变态级的,想要离开德科诺兰学院都是一件难事,更何况离开肯塞尔城。十个人有八个第一次走出肯塞尔城,不兴奋才怪。
叶寒风也是第一次出城门,不过,他相信佣兵界流传的一句话:一出城门深似海,刀头舔血生茫然。
日落之前,一切都很平静。日落之后,周围渐渐陷入黑暗之中,虫鸣鸟叫,显得格外清晰。
“注意安全,警惕野兽袭击。”
叶寒风担忧的说了一句,队伍也不再是拉成一条线前进,而是聚拢在一起。高举火把,照亮一方净土。
行了又一个小时,队员们开始进食。
“库克,马尔斯,”叶寒风点名道:“你们和我一起放哨,等会儿乌克斯你们三个来换我们,给马喂一点水。要是在我们手里累死,要陪一大笔资金。”
特种兵的习惯,叶寒风才不会做靶子一样的明哨,他一转身钻入黑暗中。
临时休息的地方选择在道路旁的一小片空地,周围是茂密的树木,今夜乌云遮月,更显得暗淡无光。举得火把的空地就显得格外刺目。
“混账,怎么还不来?”
佛朗气急败坏的抱怨,他们的马都是好马,撒腿狂奔,能跑一个时辰,很快据跑到叶寒风他们面前,在一出惊现之处埋伏起来。他们人数虽然少,但每一个人都配备强弩,伏击之下,先用拌马绳绊倒叶寒风他们的马,一轮攒射,至少能射翻四五个,接着一拥而上,把从马背上掉下来,摔的七荤八素的人砍了。
任务简单极了。
只是佛朗等到日落,还不见叶寒风的身影,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,回城去了。于是派了两个人走回头路,看看叶寒风他们为什么如此磨蹭。
不得不说,是老马的磨蹭救了叶寒风一回。不过,很快佛朗就知道他们停止修正,开始进食。而且,距离他们不过五百米。骑马也就走两步的路。
“这群王八蛋,”佛朗怒道:“做任务还是出来散步?一个下午走了那么一点路,还停了下来,不等了,兄弟们,抄家伙,杀过去。”
叶寒风估摸时间差不多该换防了,正要从躲藏出出来,就在这时,传来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。
“不对,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哪里,是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