佑字营有了钱后,浅水清大把撒钱,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,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,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。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。想不到马匪中,竟然有人穿这东西,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。估计穿这甲的人,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?“拿来我看看。”沐血说。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,黑黢黢的颜色,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。颜色是后来涂上去。战场之上,拉风就等于找死。沐血用手掂了掂,分量极轻。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,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。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。就算是金羚牛皮甲,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。他仔细看去,才发现这皮甲的表面,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,细密紧凑,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。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,竟是纹丝不动。沐血这才意识到,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,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。“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,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。想来,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,估计是马匪抢来的,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。”沐血微微自语。他想了想,问那士兵:“穿这甲的人,他是怎么死的?”“被一箭射中了后脑,直接钉死的。”沐血笑了出来,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,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:“箭法不错,竟然能射进后脑……力气也不小嘛。谁干的?”“他叫苏云。”苏云,这个名字好象有些熟悉。沐血一时没想起来,随口道:“他现在什么职位?”“是个曲长。”“有哨官的空缺吗?”那士兵有点为难:“沐校,最近几场战事,兄弟们几乎没有死伤。”“那就让他等等吧,赏50金。”“是,沐校!”士兵大声回答。佑字营有了钱,赏金也出手阔绰起来。不过沐血依然是那个老规矩:最多只许寄一半回家,剩下的钱必须在下一次上战场前全部用光。一来,是沐血的那句老话:战士们可以死,但别死得有遗憾。二来,这个规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促使大家努力杀敌。要是人人都把赚来的钱藏着掖着,等退伍后攒够了回家做富翁,那浅水清和佑字营也就别混了。越是那赏金多的,越是好兵,越是不能让他轻易有钱。人有了钱,就总是很容易怕死的。“把这个送给浅少,他一定喜欢。”沐血拎着这件皮甲笑着说。一名士兵笑道:“那不如沐少你先穿穿,看看合用不。没准下一场你就用得上它呢。”沐血给了那士兵脑袋一下:“你小子是咒我中箭呢。”那士兵嘿嘿的笑。不过沐血还是先把这皮甲给穿了上去。下意识里,他突然有了种很矛盾的感觉……如此坚固优秀的甲胄,你到底是希望它能派上用处呢?还是希望它永远也只是个摆设?……呼啸的长风在草原轻卷,翻卷出草叶的昏黄,也带了秋意凉凉。前方,就是葬风坡了。沐血骑着高头大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,身旁做伴的却是林跃。最近这段时间里,少爷兵的操练以林跃最为刻苦。曾经的世家子弟特有的白嫩皮肤和年少轻狂,在杀戮的洗练中已经被磨得影踪全无,代之而起的,是一股充满沙伐决断的老练。他正在成为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男子汉。“林跃,听几个兄弟说。最近这些日子里,我教你的惊神枪已经练得有七分火候了?”沐血问他。林跃恭恭敬敬地回答:“这都亏了沐校提点。”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:“没什么,我只是比较喜欢你的性子坚韧,比较对我的胃口罢了。”林跃想了想,欲言又止。沐血斜撇了他几眼,说:“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吧。”“是!”林跃抱拳:“我希望沐校能准许我在下一场战斗开始前,让我和兄弟们一起打冲锋。”沐血满是戏谑地看了他一眼:“怎么?这么快就想冲锋在前了?我可提醒你,冲在最前面的兵,也是最容易死的兵。冲锋斗士,不需要天大的武功,却需要面临枪林箭雨豪不退缩的莫大勇气。你觉得你现在有这个资格了吗?”“我能做到!”听着这硬朗至可切金断石的话语在耳边回荡,沐血长长地叹了口气。他颇有感慨:天风,从来都不缺勇士,哪怕是世家贵族出身,也有那慷慨赴死之勇。他淡淡地说:“看情况吧,如果条件许可,我会让你冲锋的。”“多些沐校!”林跃大喜。伴随着长空斜阳,佑字营的部队在草原上行进的身影渐渐拉长……风吹动了草原的寂寥,带来血腥杀戮的气味。远方的地平线上,大批的军马显现出他们狰狞的身影,长矛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目的强光,长柄战刀,大斧,巨槊,各种武器汹涌出一片旋光铁浪。凄风愁雨般的嚣嚎中,数百个激怒的烈蹄淬踏出风火邪影,在草原中无限伸长蔓延,看似杂乱的骑兵,实则强劲的对手,眼神中是凛冽的杀气狂潮喷涌。对手的穿着千骑百怪,有的穿着全套的盔甲,有的却只是破衣烂袄,有的头上顶着牛角狮盔,有的却顶了半片破锅。大部分的骑兵穿着上如败退的溃兵,气势上却如下杀的猛虎,武器戳天而向,激昂出胜利的欢嚣。“是马匪!”林跃大叫,声音中透出兴奋的颤抖:“大家做好战斗准备!”随着前路出现的马匪们越来越多,一支支部队涌现在草原之上,沐血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。这一次的马匪,是他以往见到的马匪的数倍之多。“是匪帮联合!……”沐血厉声尖嚣。他回首大喊:“小心!防御!全力防御!!!”眼前,呼啸出一片浩瀚铁风,佑字营的战士,终于迎来了他们人生中葬风坡之战(2)光影斑斓,折射出一片天地晴空。一点晶亮在手心中托起,迎向璀璨日光,在水边倒映出一只展翅欲飞的苍鹰形象。一道血色的斑斓在鹰身上扭曲摆动,若一尾游鱼,悸动出血色飚扬的前奏。那是一枚刀斩血痕的鹰翼勋章,在烈狂焰的手中翻腾,掀起往日戎马倥偬的岁月回忆。那些回忆,如一张张发黄晨昏的老照片,虽已残旧,却依然清晰。他一个人坐在溪边,看着这枚全帝国唯一的血纹鹰章,曾经峥嵘的年代里,这是能给他带来最大安慰的东西,是他曾身为一个优秀战士,最好的明证。耳畔,隐隐响起惨烈搏杀的声音,是回忆的畅响,还是那远方不知何处的厮杀,借着风送到了自己的耳旁?他一时有些迷茫。……草原上,马若惊虹,箭似飞电。无数骑利声尖啸的马匪挥舞着手中的套索,擎起雪亮的马刀,奔流狂冲,杀向眼前曾让他们闻风丧胆的敌人。草原马匪,一个依靠劫掠为生的特殊群落。他们的组成成分复杂,有草原本地部落,也有在帝国混不下去的没落豪强,更有成群结帮壮胆最终发展壮大的流氓土霸。他们不是军人,没有严明的纪律,但他们比军人更嗜血,更残暴,更加豪无人性。军人杀戮,是因为上有指令不得不从。马匪杀戮,却是因为他们喜欢鲜血激扬时带给他们的刺激快感。每一个马匪,都是控马的好手,都是天生的骑兵,他们虽不懂得战阵运用,结伴冲杀,但他们的单兵素质,却并比不军人差。在小范围内的运动战里,一支拥有强烈战意的马匪部队,并不比一支军队要来得差劲。某些情况下,他们甚至更强于对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