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翠飞过去给大白啄羽毛:“好啦,不要生气啦,我给你啄羽毛好不好?”
“轻点。”
“好。这样可以吗?”
“再重一点。”
“没问题。”
两只幼崽鸟凑到一起互相啄羽毛。
叶绒绒看得目瞪口呆。
大白这就被哄好了?
屁股不疼了?
不是,不喊屁股疼了?
不愧是鸟,脑子就是简单,就是好哄。
“我们走吧。”
那些老鹰虽然走了,但叶绒绒不敢断定他们不会招兵买马杀回来。
还是赶紧离开吧,聪明的鸟不立于危墙之下。
“现在走吗?”
猛老大不是很想走,“我们打赢了。现在这里是我们的了。我们可以在这里聚族而居呀。小花,你不喜欢这里吗?”
这是她喜欢就行的事吗?
先不说这里的气候适不适合鹦鹉(变异了的)生存,单是这里还生活着草原老鹰一族,他们就不能在这里定居。
她可不想三天打小架,七天举族群殴,太闹腾了。
再说了,他们还是幼崽鸟,还得去找鸟王他们呢,哪能停在这里呢?
“猛老大,你很喜欢这里?”
“不喜欢啊。可是这里是我们抢到的地盘。我听鸟王说过,抢到地盘之后一定不能走,一定要捉紧时间占据整个地盘。小花啊,我们不能走,我们走了,这里会被抢走的。”
“我们早晚要走的。你忘了,我们还要去找鸟王他们。”
“对哦!”
猛还真是忘了。
他光顾着高兴了,满脑子里都是要“占地盘、抢地盘”,直接把鸟王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了。
“这里虽然有点热,但这里看着还挺好的。”猛老大不舍的说。
小翠和大白互相啄羽毛结束,凑过来插话。
“我不喜欢这里,这里有很多虫子!虫子真是太讨厌了!”小翠如是说。
“我也不喜欢这里,这里有很多讨鸟厌的鸟。”大白语气嫌弃说。
三只幼崽鸟默契地抬头看叶绒绒。
叶绒绒被他们看得羽毛竖起。
“我也不喜欢这里。”
草原可不是什么好地方。
就她知道的草原,大都冬天下雪,夏天干旱,昼夜温差大不说,还容易闹旱灾。
鹦鹉族很喜欢水,很爱干净的。要是生活在这里,十天半个月不能洗澡是常事。她可受不了半个月不能洗澡。
“既然小花不喜欢,那我们还是走吧。”